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联动事项
2019年,苏州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工作,顺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多方沟通协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强化服务与指导,注重培训与宣传,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苏州各级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七五”普法在人民群众中的获得感。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动对接省局及市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证。规范处罚程序,对总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听证暂行办法》举办专题培训,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程序(上半年)。及时规范落实省局行政处罚格式文书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以规范全系统执法裁量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通过制订评查标准,推动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规范案件核审工作流程,建立法制审核与执法工作协调机制。
2.着力规范行政权力。梳理汇总行政权力清单,做好“行政权力一张网”对接工作;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订及清理规范工作;牵头做好文件会签工作。着力推进控减行政争议案件的有效做法,在复议案件集体审议基础上,引入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机制管理;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对接,加强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免责与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各单位争议案件错案与典型案件的分析指导。
3.抓好普法宣传责任制,着力推进七五普法创新创优。以新媒体普法为有效抓手,重点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商标、广告、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等法规的普及宣传活动。抓好全系统专业法制机构队伍、公职律师队伍及基层法制员三支队伍建设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抽检效能,对新型商品和新反映的质量问题开展商品质量风险监测,拓展监测商品范围,开展消费警示和监管预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查办违法广告能力。提升我市自主品牌影响力。加强宣传工作,利用4.26、5.10等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意识。举办2019苏州品牌博览会,各地各组织20家以上品牌企业参加。
4.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做好启动宣传、持续宣传、催报宣传三个阶段的宣传和辅导工作,确保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5%。
5.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立足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调整完善省级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细则,发挥整体优势,做好内部融合。“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用水平。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深入应用,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
6.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以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出发点,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严格执法与制度建设、发挥企业自主作用与强化部门履职尽责相结合的原则,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场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构建行、刑、诉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组织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工程,培育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商业秘密保护数据库,切实维护企业无形资产,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力,为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环境。
7.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打传禁传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人才库成员的动态管理。组织若干次全系统执法业务骨干的集中业务培训,提高理论素养,提升业务技能。举办全系统案例竞赛活动,以案说法,以理释疑,检验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展示各单位的执法工作成果,促使全系统执法队伍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8.修订完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示范文本推广工作,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多渠道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力度,激发行业组织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合同履约与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9.继续发挥好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有贷款意向的经营主体了解动产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的方式方法,并宣传其积极意义,建立起重点帮扶企业的融资需求档案。积极举办各类融资洽谈会、签约对接会等,为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实现担保主债权比上年度稳中有升。
10.扎实开展并创新放心消费主题宣传与培训工作。继续与苏州日报社引力播平台、新媒体平台合作开设放心消费线上大讲堂、主题宣传,针对行业消费维权热点制作专题节目。分别对重点行业及所属会员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利用315活动平台表彰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设立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展示专区,集中展示一批创建工作扎实的参创行业、企业,专题线上大讲堂举办3-4期;网上主题宣传及时更新,培训行业协会15个左右,培训企业1000个以上。
11.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力度。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集中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曝光反面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消费者主动维权,使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12.深入推进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持续推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消费教育普法宣传,编印制作相关公益宣传片、教育手册、典型案例解析等宣教资料,开展消费教育“八进”活动,继续开展“315大讲堂”及各类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活动,普及消费知识。
附件1:
普法联动事项明细
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主要内容(措施) |
普法对象 |
主办、协办部门及任务 |
1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
2019.3.15 |
315消费维权广场活动与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消费教育“八进”活动,“315大讲堂”及各类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活动 |
社会公众 |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消费维权各成员单位 |
2 |
4.26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
2019.4-6 |
1)与“广电看苏州”APP共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知识竞赛; 2)各地铁站设立电子屏开展商标品牌知识宣传; 3)举办2期品牌国际化知识企业培训班(各120人) |
社会公众 |
市市场监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
3 |
4.15电动车新标走近你身边 |
2019.4.15 |
大型广场法律宣传咨询与展示活动 |
社会公众 |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公安局、广电总台、市自行车协会 |
4 |
企业年报宣传 |
2019.1-6 |
多形式开展企业年报启动宣传、持续宣传、催报宣传三个阶段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
市场经营者 |
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区局 |
5 |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工程 |
2019年 |
组织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
市场经营者 |
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区局 |
6 |
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 |
2019年 |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
社会公众 |
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