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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解读(九)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18 02:19   访问量:

九、助力企业融资

加快兑现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奖补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渠道有效融资,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额超60亿元。发挥各级民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夯实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大力开展关爱青工系列活动,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解读:

1.深入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及时发放2021年苏州市质量品牌奖补资金1200万元。

2.开展对标准领域奖补工作,有需要申报的市场主体可与所在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了解具体申报情况。奖补标准如下:

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资助;

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项资助;

主导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资助;

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资助;

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

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资助;

主导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

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资助;

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并通过良好行为评价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召集人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工作组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承担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标准化服务机构的(每年3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标准化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大项活动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考核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组织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组织注册专家所在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3.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渠道有效融资,对成功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市场主体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补贴。在苏州市区范围内(不含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以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出质,办理质权登记手续,从本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可以申请奖励补贴。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盖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借款合同等(主合同中如包含保证或担保合同,需同时提供)

3)贷款发放凭证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涉及评估评价费补贴的,需提供评估评价报告、发票

6)涉及担保费补贴的,需提供担保费付款凭证。

4.多措并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挥“政府+平台+金融机构”工作合力,助力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纾解融资难题。联合人民银行开展2022年苏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首批聚焦11家试点产业园区和1200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全市已组织线上线下宣传对接活动10余场。

5.发挥各级民营个体经济协会紧密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协调太平洋保险,招商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平台,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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