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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出台浙江首个“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方案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12 01:08   访问量:

浙江省嘉兴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嘉兴市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年时间,将该市所有区县建设成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广、文明程度高的放心消费县(市、区),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的“嘉兴样本”。这是浙江省范围内首个全市域打造放心消费城市的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着眼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将以放心消费单位“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从各个部门的主管职能出发,重点围绕网络购物、通信、快递、旅游等16个行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全域覆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全程畅通五大目标,使放心消费成为嘉兴社会新常态。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在嘉兴全市实现“678”目标,即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创建率达到60%以上,行业创建率达到70%以上,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创建率达到80%以上。实现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全市主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全市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整体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今年以来,嘉兴市年度放心消费培育单位数创新高。截至目前,该市放心消费单位培育数47513个(任务数为15000个),达到年度创建目标任务数的316.75%,培育率列浙江省第一。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创建工作有效落地,嘉兴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由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创建工作的整体策划推进、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并将创建主要指标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各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并建立激励支持机制,把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创建活动宣传、示范单位表彰、消费教育基地建设、信息公示等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此外还要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并加强对生产和销售单位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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