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2018年人造板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18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后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人造板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xls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28 09:00 访问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2018年人造板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18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后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人造板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xls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