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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食品安全城市 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8-08 10:01   访问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党的二十大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章节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一直以来,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优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目前,我市所辖10个县级市(区)全部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区),食品安全抽检率达12.21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超过98%,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得分为88.01分,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我市将继续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力量。

党政同责担重任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食品安全水平”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为全面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位副市长任副组长、33个市级部门领导和10个县级市(区)食安委主任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出台了《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8937名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级包保干部,分别包保16.1万家A、B、C、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三清单一承诺”。包保督导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建设:

全市97个镇(街道)均设有食安委及食安办,1904个村(社区)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97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85个市场监管分局组成了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超过70%。

全链监管重质效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9.95%;农药包装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美丽生态牧场“三高一美”示范基地152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181个,总量全省第一。

把好粮食收储安全关:

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储备规模30%,覆盖面不低于存储单位30%;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100%。

实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出台《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全市1618个农产品规模经营生产主体实现常态化出证,各类型农产品经营主体出具合格证总量超1亿张。

促进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

全市2874家重点食品企业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大型食品生产企业100%通过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79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通过“苏食安”综合监管平台,指导企业在线明确“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目前已有6827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7001名从业人员使用“苏食安”平台,做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线上管理、即时上报。

加强特殊食品监管: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第三方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药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100%。

推动提升建规范

校园食品安全提升:

全市学校食堂量化等级优秀率93.6%,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学校占比86.7%,“五常法”等先进管理模式实施率97.7%,“明厨亮灶”覆盖率100%。

食品小作坊提升:

实施“互联网+”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创成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60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26家。

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提升:

依托“平安乡宴”平台,备案民间厨师7700人、农村礼堂845个,指导农村自办宴席108255场次。

网络食品安全治理提升:

建成网络餐饮“明厨亮灶”示范街,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已投放“外卖封签”超1025万张。

特殊食品经营质量提升:

制定出台《特殊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建成58家特殊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

食品生产经营信用监管提升:

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办法(试行)》《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引(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信用体系。

问题导向强整治

注重风险隐患排查:

2022年,全市完成食品抽检125998批次,发布抽检信息159期,消费提示109期;2022年以来累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万家次,检查数据记录达5037万条。

优化抽检体系效能: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食品抽检数据质量,及时预警控制风险,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管控精准高效。利用抽检数据共享平台,归集全市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粮食、海关等部门抽检数据80万批次。

升级食品安全监测能力:

建成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吴中农副产品分中心,实现“快检-法检”联动、“检测-监管”联动,为保障全市最大“菜篮子”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累计组织了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21项专项整治,排查相关主体23.29万家次,查处普通程序案件9318件。

制止餐饮浪费:

制定标准,出台超市、生鲜、学校、社区反食品浪费“四个指引”;搭建平台,建成“云上+实体”慈善超市;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等30家承检机构捐赠合格备份样品。查处餐饮浪费违法案件293件,共公布典型案例17件,其中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十大执法案例1件,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1件。

发挥大案要案查办震慑作用:

4件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列为典型案件。市检察院与市市监局共同发布了5起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实施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昆仑”“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多措并举促共治

打造宣传平台:

每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建立“食安苏州”微信公众号。

“苏小检在行动”:

至今累计开展直播活动151场,网络点击量超过1960万次;入选首届全国十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

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

在商业综合体、教育片区、大型供餐企业、外卖聚集区、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建成食品安全工作站70个,精品食品安全工作站25个。

建立外卖“吹哨人”制度:

建立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举报奖励制度,搭建网络餐饮在线举报与奖励的“苏州外卖共治平台”,创新“不见面”兑奖方式,鼓励“外卖小哥”协助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外卖小哥”注册信息已达8573条。

建设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

在全市招募2700多名社会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和宣传工作。

提高全市抗风险能力:

全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高风险企业保险覆盖率已达95%以上,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2022年底,苏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承保件数2093件,提供风险保障66.90亿元。

激发群众参与度:

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编印《苏州市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全市食品安全状况。

食安品牌树形象

打造高质量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

吴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昆山打造的百亿级食品产业园,总投资120亿元。

打造本地特产、时令美食等服务模块:

率先在全省地级市农业农村系统成立了“惠农电商直播基地”;全市建成绿色食品企业231家,产品532个,绿色食品获证数量、绿色食品企业数量均为全省第一。成功创成“阳澄湖大闸蟹”“洞庭山碧螺春”“董浜黄金小玉米”“太仓白蒜”“西山青种枇杷”“新毛芋艿”等12个地理标志品牌和18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建成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68.6万亩。

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2家,年产值约833亿元。张家港、常熟粮油产业优势突出,龙头拉力明显,已经形成以东海粮油为核心的百亿级粮油产业集群,其中益江粮油等5家企业被评为省级龙头企业。可米可酷等8家企业分别入选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佳禾食品等6家企业获得省级智能车间认证。全市培育特色品牌,质量升级取得突破。发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2件,地理标志商标15件,采芝斋等食品类“老字号”44家。绿尚品种盐、好得睐等9家食品企业先后获得省、市质量奖。

源自:2023年8月8日 《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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