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020年度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0〕39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1.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要求严格按照省局通知执行,申报材料按要求制作装订。
2.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职称办)核实确认后报送;市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
3.按照原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通知,高级收取评审费500元/人。
报送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苏州市平泷路188号南楼1007)。
联系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陈捷(电话:69821013,邮箱:445825948@qq.com);组织人事处秦军靖(电话:69851310,邮箱:605056881@qq.com)。
附件: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0〕39号)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