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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2-02 09:17   访问量:

疫情防控战打响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积极行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根据形势要求调整升格领导小组,成立7个工作组,明确牵头负责人和责任处室,同步要求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值守,督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遇到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治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农贸市场、价格市场、药品流通市场、餐饮服务环节和相关广告等监管工作。

加强农贸市场交易监管。及时组织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议,明确相关要求,切实按照《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并要求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公告。苏州市共有农贸市场439家,截至21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90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510家次,对姑苏区花鸟市场等5家售卖人工繁殖鸟类和鱼类的电商开展现场实地检查,未发现活禽销售及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对部分市场未开展清洗消毒、防疫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已责令改正。

加强防疫商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针对短缺商品可能出现的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情况,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签订承诺书、提醒函等形式对全市6000余家医疗经营企业进行软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把产品进货关、质量关,积极做好应急保障。加强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管,截至21日,共检查药店数3219家,督促医疗器械防护企业复工15家,为全市保障防护器械3万余件。加强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截至21日,全市共查处36起无产品包装及标签口罩涉嫌违法的行为。积极做好防控相关计量器具(耳温计、额温计、体温计)的检定(校准)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随到随检、即检即取。

加强防疫商品价格监管。根据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等情况,采取政策提醒、告诫座谈、发布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事前指导,明确要求对相关防疫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加大对辖区内经营者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截至21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4270人次,检查各类药店3521家,发放关于新冠肺炎相关药品防护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函1971份,签署承诺书415份,立案调查/查处65件。

加强餐饮服务和相关广告监管。突出重点监管。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形势和特点,部署食品经营环节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医学观察点等重点医疗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检查排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五个严禁”:严禁活禽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严禁发热等病症人员上岗从业。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对配送集中站点进行靶向化现场行政指导,严格落实配送容器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制度,指导开展“无接触配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食品经营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风险提示》,按照市通告要求引导取消春节农村集体聚餐等大型聚餐活动。截至21日,全市已累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4245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931户次,检查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劝阻农村集体聚餐活动2170场次,共涉及用餐54876桌,指导社会餐饮劝退用餐23497桌。强化广告监管。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中有关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类广告的监测。共监测传统媒体广告10098条,互联网广告4706条,户外广告1948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条。

畅通12315市场监管服务渠道。加强12315热线节日值班值守,增排值班人员,保障热线畅通。解答群众咨询2069件。建立“市场监管+消保委+平台”的消费争议联动解决机制,登记处理乘机、乘车、旅游、用餐“退、改、签”等消费争议1130件。加强分析研判,登记处理各类举报线索845件,对重要违法线索进行催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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