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苏州制造”向“苏州质造”转变的指示精神,引导苏州市区域、组织科学有效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凝心聚力推动“开放再出发”,助力苏州质量强市建设,苏州市在持续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的同时,对质量提升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近日,苏州市地方标准《质量提升评价指标》(DB3205/T1004-2020)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区域质量提升评价
区域质量提升评价根据《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的区域质量重点提升领域,结合苏州各地区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践,将区域评价指标设置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日用消费品质量、装备制造业质量、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和对外贸易质量。
组织质量提升评价
组织质量提升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包括组织领导、运营管理、技术创新、资源能力和品牌市场)和绩效结果(包括组织贡献、市场拓展、持续创新、生产运行和资源能力)两大类。
标准以区域、组织在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时
需要关注的内容为重点
为苏州市区域、组织质量提升的自我评价
和外部评定提供依据
标准发布意义
2020年是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的评估年,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质量提升领域标准的空白,量化反映质量提升效果,直观评估质量发展现状,完整形成圈环式上升质量提升工作模式,切实提升苏州质量总体水平。
同时通过建立质量提升领域统一的评价体系,为全市的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指导方案,营造良好的高质量发展氛围,助力苏州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