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审查以现场审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家组通过能源计量管理台帐核查、能源计量数据核对、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从能源计量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作、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等多个方面,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经过严谨细致的现场审查,我市年综合能耗30万吨以上标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均顺利通过本次现场审查。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的少数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到位、溯源不及时、能源流向图绘制不精确、能源计量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专家组也现场提出改进意见与工作建议,帮助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保障节能减排取得更大成效。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市列入国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企业共292家,其中年综合能耗30万吨以上标煤的重点用能单位20家。苏州市局与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全程配合本次年综合能耗30万吨以上标煤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并全力推进272家年综合能耗30万吨以下标煤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