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2021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4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苏州市场监管这三项工作榜上有名,一起来看看。
1、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商事制度等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2022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在典型经验做法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纳入“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省级试点,优先纳入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并给予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倾斜支持。
2、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成效明显的地方
2022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优先列入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
3、推进质量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为动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苏州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