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经营的夹心海苔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经营的标称连云港奥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海苔,生产日期2020年4月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共购进该批夹心海苔7袋,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91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苏州工业园区胡大云食品店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