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范“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活动,维护“苏州制造”品牌形象,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江苏市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起草了《“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管理办法》。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szjrzc@126.com
2.联系电话:0512-69851128,69851112
3.附件:“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管理办法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