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常熟市琴川街道学峰蔬菜经营部经营的青菜,购进日期2020-09-28,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常熟市琴川街道学峰蔬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青菜20公斤,销售20公斤,销售金额200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