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酒鬼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河西中央公园店经营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03-1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酒鬼花生米30公斤,销售30公斤,货值462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