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吴江区经过自查自评,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向市食安办提出参加2022年度省级评价申请。经市食安办按照推荐流程初步评议,拟同意推荐吴江区参加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对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日-8月19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食安办。电话:69821107、69821108,邮箱:szsawbgs@163.com。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