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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苏价检案字8号
来源: 市监局  发布日期: 2018-10-15 10:34   访问量:

处罚名称:

苏州市物价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18〕苏价检案字8

处罚事由:

当事人在现场销售的各类车型标价牌未标示价格、产地、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未公示新车代办服务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MR0G75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糜莹

处罚结果:

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09

处罚机关:

苏州市物价局

地方编码:

320500

数据更新时间:

2018/10/0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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