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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2期)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2-21 12:54   访问量: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0期)、《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期)、《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涉及我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云片糕(原味)2批次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0期)、(2019年第48期)涉及苏州赛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原味)2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89日、2019915日。检测机构分别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2元,处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无蔗糖面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苏州市吴中区胥口特易佳超市经营的无蔗糖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13元,没收不合格无蔗糖面包0.3斤,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满口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润源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口香,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处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卤汁豆腐干(五香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4期)涉及苏州工业园区欧玛特超市经营的标称苏州高新区利男居食品厂委托江阴津乐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汁豆腐干(五香味),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在生产方面,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高新区利男居食品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2.4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经营方面,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苏州工业园区欧玛特超市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五、红金钩海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6期)涉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商场经营的红金钩海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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