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6期),涉及我市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标称苏州市七宝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6-29,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七宝泉水厂共生产该批包装饮用水1200瓶,销售1200瓶,货值2400元,除抽样15瓶外,其余1185瓶已全部召回、封存。
二、冰鲜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分公司经营的冰鲜梭子蟹,购进日期2021-09-10,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分公司共购进该批冰鲜梭子蟹10公斤,销售10公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