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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新增70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19 09:47   访问量:

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对土壤和水质产生严重污染;且过期药品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进行回收利用,则会产生潜在药品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减少过期失效药对环境的污染,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制定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在全区已有的51家过期失效药品收集点的基础上,增设70家收集点,现全区共有121个药品回收点。

姑苏区自2008年起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特色公益性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51家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并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苏州市实施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布局,加大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力度,定制了一批回收箱和小礼品,分发至各回收点,切实从源头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社会,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新制定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制度要求,收集点应制定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收集管理制度和安全保管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居民家庭或个人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得拒收。收集点必须妥善保管收集的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再次销售。如有销售或外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收集点的督查,共同承担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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