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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效空气过滤器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60期)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1-12 12:39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2021年二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空气净化产品及气体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对高效空气过滤器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概况和产业分布

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一般指用于洁净室及类似净化设施末端的空气过滤设备,在额定风量下使用计数法检验,未经消静电处理时的过滤效率及经消静电处理后的过滤效率均不低于99.95%。高效空气过滤器是净化行业的关键设施,其性能好坏直接影响洁净室、生物安全柜等设施核心性能指标洁净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高效空气过滤器按照结构可分为有隔板过滤器和无隔板过滤器,按照效率级别可以分为高效过滤器和超高效过滤器。

苏州及周边地区是空气过滤的产业聚集区之一,拥有滤纸、过滤器、洁净房设计、施工及检测的完整产业链。整个地区正常生产运营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效过滤器厂家在50家左右,企业规模以中小企业为主,其生产的高效过滤器产品质量、稳定性较国际品牌有一定差距。

二、检验的主要依据和项目

本次高效空气过滤器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主要依据:

GB/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

GB/T6165-2008《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本次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偏差、检漏、效率、阻力。

三、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计划15批次,实际抽到样品15批次(全部为生产领域抽样),抽到率100%,覆盖苏州地区高效空气过滤器主要生产企业,经检验,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一)综合分析

表1:检验项目统计表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外观(次项)

13

2

13.3%

2

尺寸偏差(次项)

10

5

33.3%

3

检漏(主项)

15

0

0

4

效率(主项)

15

0

0

5

阻力(主项)

15

0

0

注:本次监督抽查未发现次项均不合格样品,根据GB/T 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及2021年苏州市高效空气过滤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为全部合格

   (二)检验检测项目分析

在此次监督抽查中,重点检验外观、尺寸偏差、检漏、效率、阻力5个项目。其中外观、尺寸偏差出现了不合格项目。下面主要对容易出现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分析。

1、外观

按照GB/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准要求,过滤器边框的密封胶应齐整无裂纹,沿滤料和分隔板浸润高度应不大于5mm,本次监督抽查有2家企业样品的密封胶浸润高度大于5mm,造成该项目不合格。密封胶浸润高度偏高可能会造成过滤器有效过滤面积减少,使得过滤器的实际面风速高于额定面风速,若相差较大会造成过滤效率降低及阻力升高。

2、尺寸偏差

此次监督检验有5批次产品尺寸偏差不合格,企业可能对新实施的标准理解存在偏差,如标准要求的端面偏差(0,-3.2)mm为单向偏差,即端面尺寸只能短不能长,而个别企业理解为双向偏差,材料切割时候按照±3.2mm去处理,造成该项目不合格。

四、使用的注意事项

   1、高效空气过滤器对要求比较高,安装时四个边框应轮流紧螺丝,逐步压紧,切忌一个螺丝一步紧到位,避免边框泄露。

   2、安装时切忌碰到高效滤纸,优先选择有双面保护网的过滤器。

   3、液槽型高效空气过滤器只能用于顶部送风口,不得用于垂直墙面的送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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