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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解读(一)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22 04:58   访问量: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出台的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2项措施的基础上印发了《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一、便捷审批服务

健全江苏政务服务网市场监管业务界面维护更新机制,及时加载申报指引和政策解读,提升企业不见面申报准确度和便利度。探索内、外资并行的“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推行外资企业“歇业”制度,做好开办便利店、药店“一件事”服务。对涉及上级部门的审批业务,主动做好对上咨询和对下指导。建好省药监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减特种设备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等环节的时间。

解读:

(一)推广应用江苏省一体化登记服务平台移动端,畅通企业跨区域迁移网上办理通道,推动外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企业可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全链通服务”专题办理。积极探索内、外资并行的“一照多址”登记改革,即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市()、区地域范围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手续。推行外资企业“休眠”制度,即通过合理设置歇业条件和程序,承认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合法存续地位,保证外资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为企业提供“缓冲期”,需要提交材料可参考:

(二)“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涉及到一个以上政务服务项目,需要到一个部门不同窗口、多个部门或需跨层级部门办理的“一揽子事”。“一件事”改革是指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线上一个平台或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出件、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一窗受理:“一件事”要明确线上一个专栏或线下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一次性初审。

2.一次告知:对“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实行一次性告知。

3.一表申请:对“一件事”中原需要申请人填写的多张申请表,整合成一张综合性申请表。

4.一套材料: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整合、精简、优化,形成一张材料清单,提供申报材料样式,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一套申请材料。

5.一窗出件:各部门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窗口,由窗口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通过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

6.一键评价: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建立“一键服务”评价系统,申请人对办事流程、办事窗口和办事人员等进行满意度“一键”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开办便利店“一件事”: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开办服务社区群众日常生活的小规模零售店,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对需要申请办理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食品时需办理)、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时需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限企业在零售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时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经营卷烟零售时需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设置店招标牌时需办理)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在各市、区政务服务旗舰店“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便利店“一件事”线上办理功能模块,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线下办理,在各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及“便利店”一件事的关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办理窗口同步开设“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开办药店“一件事”相关工作

(三)新建成的省药监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对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审批业务的,积极做好对上协调和咨询,做好对县级审批业务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审评、核查效率,为苏州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高苏州和江苏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

(四)完成苏州市特种设备云平台(企业端)建设工作,助推企业充分利用云平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目前我市已在常熟市、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特种设备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网上办理试点工作,计划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广,打通特种设备相关业务办理的“最后一公里”。届时企业可登录苏州市特种设备云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221.224.13.42:9070/sz/eps),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申请检验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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