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永信静悟堂文化艺术品企业(有限合伙)等37户企业(名单附后):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苏市监信【2023】35号)、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苏市监管信发【2023】5号)将被予以除名。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