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中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正对《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统一简称“办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评估重点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绩效性和技术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具体包括:
1.合法性:文件是否与上位法相冲突;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是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 收费等;是否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者 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
2.合理性:文件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项文件措施是否 必要、可行、适当;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等。
3.协调性:文件与其他文件或政策是否存有冲突;各项制度之间是否互相衔接。
4.可操作性:文件是否具体可行;能否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管理措施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等。
5.绩效性: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 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文件是否继续执行,或者需要修改或废止等。
6.技术规范性:文件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规范, 是否影响到文件的有效实施。
如果您关心吴中区质量奖评定工作,对上述六项内容或质量奖评定其他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欢迎您以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我们提出。有关评估意见,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书面函寄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西路160号,邮编:215128,来信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或直接发电子邮件至3091522570@QQ.com。联系人:石意中。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