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取消以下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编号告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