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20项苏州市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苏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88号1109室,联系电话:0512-69851109,电子邮箱:bzhglc@scjg.suzhou.gov.cn。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